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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制建设进入新时代 法学专家热议民法典颁布

2020年06月12日09:2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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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胡挹工)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是我国法治发展的里程碑。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学者们就民法典的颁布从多个角度展开了集中学习和讨论,表达了对民法典的学习体会。

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教授李静堂表示,刚刚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社会生活实践的总结,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生活实践与发展,是民事审判实践经验和司法解释的综合,是民法理论研究成果的荟萃。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起草民法典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静堂表示,民法典的内容极其丰富、深入、细致的规定体现了对社会生活全覆盖,是人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起到调剂社会生活“小宪法”的作用。

他认为,民法典公布实施后,老百姓口袋里揣一部民法典,对学习、领会民法典的意义,用它保护自身的民事权利或用它防止侵犯他人民事权利和利益,使用起来很方便。法官案头放一部民法典,既方便又能推动公正、正确审理民事案件。

最后,李静堂指出,民法典规定了很多新的事物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要理解其本意,还要做很多宣传、阐释工作,提高全民的民法意识,理解每一项规定的真意,还要做很多解释和准备的时日。

中南政法学院院长、教授罗玉珍表示,编纂一部科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者的夙愿。本次民法典的颁布凝聚了几代法律人的心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重要的立法工程之一。民法典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民法典有着“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美誉,从其称谓上可知,民法典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小到衣食住行,大到婚丧嫁娶,我们每个人一生都要和民法典打交道。民法典之“典”,不仅在于一部成文的统一法典,更在于其提供典型民事行为框架的同时尊重私权,不否认非典型法源的民事效力,保持了民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公民签订合同即使不满足典型有名合同的要件,民法典依然承认其民事效力,“参照适用”四字概括了贯穿民法典始终的私法自治原则。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表示,“范式”是民法典编纂运动的理想追求和崇高评价。中国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世界民法典运动经历三次高潮后进入“中国时代”,也意味着中国民事权利保障走向“民法典时代”。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覃有土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的法律,可能也是我国法律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我国将进入“民法典时代”。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徐涤宇表示,作为一名民法学教研人员,民法典颁布后,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温世扬表示,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乃依法治国之重器;民法学人应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精神,为民法典的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雷兴虎表示,民法典在实质意义上成为了“民商合一”的法典。他认为,从内容来看,民法典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人民至上”或“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被赋予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等美誉。据此,有人认为,民法典为广大人民实现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治保障,是一项名副其实的“惠民”工程,具有明显的“惠民”功能与作用。其实,民法典既调整一般的民事关系,也调整商事关系,是一部典型的“惠民惠商”法典,既具有“惠民”的功能,也不乏“惠商”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表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麻昌华表示,民法典出台之前,我们有民法通则,也有民法总则;有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续法等单行民事法律,但各种单行民事法律因出台的背景不同,相互之间的协调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民法典一出台就能够很好的解决上述矛盾。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胡开忠表示,民法典既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规定相接轨,也具有明显的中国立法特色。它的颁布将大大加快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黄玉烨表示,民法典的通过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的一件盛事,值得所有法律人为之欢欣鼓舞。另外,他建议,未来制定一部体系化的知识产权法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詹映表示,作为知识产权法研究者,欣喜地看到民法典总则部分对知识产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又为知识产权未来的基础性立法预留了空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引玲表示,民法典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里程碑,是法律研究者、法律工作者70年共同努力的成果。其中关于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规范的进一步完善,既能预防结婚、离婚风险,也能有效解决离婚中的矛盾纠纷,还能对受侵害的婚姻权利、继承权利予以救济。

(责编:胡挹工、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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